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及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,强化创新驱动,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乡村振兴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6-2027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以服务“三农”为导向、坚持需求牵引、守正创新,选认个人科技特派员约1220名左右(其中厦门380名,服务海洋领域不少于50名)、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250个以上(其中厦门25个)。重点提高涉农二、三产业选认比例,覆盖数字农业、乡村农文旅、农村建设等新业态。为全省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提供科技人才支撑。
二、选认对象
选认对象包括个人、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。
三、选认条件与流程
根据《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-2027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》(闽科农函〔2026〕38号)要求,详见附件5。
四、申报时间
1.系统注册登记:2026年6月10日前。
2.《科技特派员协议书》(附件3)盖校章:请各单位汇总与审核,并于2026年6月12日前送至科研院。
五、工作要求与建议
1.《科技特派员协议书》的基本信息须填写完整,并写明“科技特派员、工作单位、服务对象”的意见。
2.工作单位、经费拨至单位统一填写“伟德”。
3.建议申报人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,并加强与科技局的互动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卜方宇;联系电话:0592-6161213
联系地址: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5室
附件:1.2026-2027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推荐名额安排表
2.2026-2027年省级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推荐名额安排表
3.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三方(双方)协议书
4.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手机申报指南
5.《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-2027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》(闽科农函〔2026〕38号)
科 研 院
2026年6月1日